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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和省考试院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合肥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办法》、《合肥师范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各招生学院经过资格审核、线上复试等环节,报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审定,确定第三次调剂拟录取全日制教育硕士20人(见下表)。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2021年4月16日至4月29日。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合肥师范学院研究生处(0551-63676140)或纪委办公室(0551-63828650)联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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