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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考研:江南大学2015年舞蹈编导音乐学专业招生简章

2015-1-5 17:29| 发布者: admin| 查看: 1261| 评论: 0

摘要: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内容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计划 专业考试科目、时间及分值 舞蹈编导130206 40 750分,其中: 1. 形体测试 100分 2. 基本功测试(把杆、中间、技巧) 200分 3. 节奏能力测试 100分 4. 即 ...
一、招生专业、计划及考试内容
招生专业、代码 招生计划 专业考试科目、时间及分值
舞蹈编导130206 40 750分,其中: 1. 形体测试 100分 2. 基本功测试(把杆、中间、技巧) 200分 3. 节奏能力测试 100分 4. 即兴编创 150分 5. 剧目(2分钟左右) 200分
音乐学(师范)130202 50 不组织校考
注: 1. 文理兼招,全部为全日制本科,学制四年。 2. 舞蹈编导专业面向全国招生(除海南省),不作分省计划。 3. 音乐学专业分省招生计划以“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和各省(市、区)考试院/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参加201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资格,热爱艺术事业。

  (二)身体健康,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 舞蹈编导专业:五官端正,无色盲和失聪,体态匀称。

  2. 音乐学专业:五官端正,手指无残缺,听觉无失聪。

  三、专业考试考点设置及时间安排

序号 现场确认地点及考点 网上报名 时间 现场确认 时间 考试时间
1 北京 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丰台区马家堡东里8号) 1月19日9:00 至1月30日17:00 3月3日8:30-17:00 3月4日起
2 无锡 江南大学艺术楼(无锡市蠡湖大道1800号) 1月19日9:00 至1月30日17:00 3月2日9:00 至3月4日17:00 3月8日8:30-17:00 3月9日起
注: 1. 根据考试院要求,河南考生须在无锡考点参加考试。 2. 上述考点设置,将根据当年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的文件精神作相应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的有关通知。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方式: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网上交费、现场确认。

  (二)报名步骤

  1. 网上报名、交费: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请参考简章第三部分)登录江南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admission.jiangnan.edu.cn)“艺术类报名系统”查看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按照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完成网上报名、交费流程。

  2. 网上打印登记表、准考证:北京考点考生须于2015年2月1日至2日,无锡考点考生须于2015年3月5日至6日,登录“艺术类报名系统”打印《江南大学2015年舞蹈编导专业考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和《江南大学2015年舞蹈编导专业考试准考证》。

  3. 现场确认: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请参考简章第三部分)携带以下材料到网上报名所选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江南大学2015年舞蹈编导专业考试准考证》。

  (3)《××省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报考证)》原件(以下简称省统考证),及各省级招办规定的其他证件。

  (4)《登记表》(背面须粘贴省统考证和身份证复印件)。

  (5)2张二寸免冠证件照,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三)报名注意事项

  1. 报考专业应与省统考的艺术类别一致,不得跨类报考,且只限报一个考点并参加一次考试,如有违反者,将取消所有考试成绩。

  2. 网上报名系统限制每个身份证号码仅能注册一次,请考生务必记住注册号。如遗忘,可凭身份证号码查询。

  3. 未完成网上交费或逾期未现场确认的考生不具有考试资格。

  4. 身份证遗失者,必须出示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照片并盖章的身份证明原件,否则不予确认及考试。

  5. 现场确认后,请妥善保管《江南大学2015年舞蹈编导专业考试准考证》,遗失不补。

  6. 提交的报名信息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取消其报考我校资格。

  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考点选报要求、现场确认要求、考试要求、相关文件规定等情况未能参加考试,报名费概不退还,请考生慎重考虑后进行交费。

  (四)报名测试费

  根据苏价费〔2007〕423号、苏财综〔2007〕92号、苏教财〔2007〕89号文件精神,无锡考点报名测试费300元,北京考点报名测试费390元。

  五、考试要求

  1. 考生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江南大学2015年舞蹈编导专业考试准考证》原件,及各省级招办规定的其他证件,证件齐全者方可参加考试。

  2. 考生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或有存储、拍照、摄像功能的电子用品等物品进入考场。凡携带者,考前如不交出,开考后一律按作弊 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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