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以下简称“预报中心”)是国家海洋局直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是专门从事海洋环境预报、海洋灾害预报和警报、科学研究和咨询服务的业务机构,是我国物理海洋学、海洋气象学、环境海洋学、海洋生态学和业务化海洋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是海洋灾害基础理论和海洋灾害预警关键技术研发、业务转化以及国内外相关人员技术交流的重要平台。
为了培养和造就适应发展的高层次创新人才,不断提高海洋预警报研究水平,更好地服务于国家海洋防灾减灾工作,进一步推动我国海洋事业更快更好的发展,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2010年8月经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并将充分利用这一平台,加大科研和创新力度,与高校和研究院所实现优势互补,促进"产学研"结合,不断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
为了推动预警报事业的发展和中心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拟在国内外公开招聘博士后科研工作人员。
一、研究职责
寻求具有下述课题的研究基础和研究兴趣的博士后2~3人:
序号 |
研究方向 |
招收人数 |
合作导师 |
1 |
海洋灾害预警报理论和关键技术研究 |
2--3人 |
王 辉 |
2 |
海洋环境数值模拟与数值预报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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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海洋气象学与短期气候预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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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具体导师信息请参照http://www.nmefc.gov.cn/hr/3_01.shtml |
二、申请要求
1.至受聘之日应具有博士学位,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2.有志于从事海洋灾害预警报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工作;
3.具有海洋或大气方向的专业知识背景;
4.具有独立从事高水平学术研究活动的能力;
5.具有较强的团结协作精神和研究能力。
三、招聘办法
1.提交相关材料(所有资料请以电子邮件形式呈送至 rsc85304@nmefc.gov.cn,邮件主题注明"博士后应聘"):
1) 预报中心博士后申请表(附件下载);
2) 详细的个人简历和求职陈述信;
3) 所申请领域具代表性的学术论文或著作;
4) 2份专家(正高职称者)的推荐信;
5) 个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限于研究职责中列出的方向)及相应的详细研究计划;
6) 学位证书(或学位答辩决议)扫描件。
2.申请资料寄达之日起一个月内通知申请者是否参加面试。根据所提供资料,条件合适者将安排面试。面试时,请带学位证明原件及相关个人资料原件;
3.聘用决定由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在面试后一个月内做出;
4. 进站时间为2011年9月,提交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1年7月10日。
四、说明问题
1.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挂靠中国海洋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北京大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2.工资及福利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和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老师
电子信箱:rsc85304@nmefc.gov.cn
电话:86-10-62105722,62173602
邮编:100081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慧寺路8号国家海洋环境预报中心人事处。